关于申报2016年“上海市医院感染管理督查员”的通知
在上海市卫计委和市医疗质量控制事务管理中心的领导下,院内感染质控中心自成立之初就采用了医院感染管理督查制度。迄今为止全市约有100位二、三级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专业人员先后被聘请为市医院感染管理督查员,加强了医院间的学习交流,对推动和提高我市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培养和锻炼了一批我市医院感染管理的专家队伍和骨干力量,并在各自医院的感染管理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部分督查专家也作为卫生部专家参与卫生部的相关督查工作。
本届“市医院感染督查组”自2012年调整至今已有4年,目前已有部分老师由于各种原因退出医院感染管理的工作岗位,另一方面各医院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也吸收了很多优秀人才。为更好地发挥医院感染管理督查制度的作用,加强医院感染管理督查员的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今年对督查队伍的人员进行调整,采用各医院合格人员申报和专家讨论、审批相结合的办法。
必备条件:
1.市级监控网单位(二甲综合以上医院)的中级以上职称的感染管理专业人员;
2.热衷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有良好工作经验,且直接参加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至少3年;
3.参加过由上海市院内感染质控中心或全国医院感染监控基地举办的岗位培训班或类似的基础培训班(从事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超过5年者除外);
4.参加本项工作以来,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或其他全国性医院感染管理学术会、或国际医院感染管理学术会议;
5.每年至少能保证1周(片区组长至少2周)时间参加督查工作。
优先条件:
1. 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负责人;
2. 获得SHIP项目结业证的人员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医院感染管理专业人员,积极报名参加。每所医院原则上只允许报1人。
报名办法:登陆“上海市感染管理与防控网”(www.sicpc.org),选择“感控专家-质控督查专家”进行报名。
注:请在“医院感染监测系统-人员备案信息系统-人员备案信息管理”中完善近5年的培训信息。
申报截止日期:2016年3月31日。
上海市院内感染质量控制中心
2016年3月21日